涉考試出貓地產經紀囚1年 官指公開試須公平公正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4/16 16:59

最後更新: 2019/04/17 11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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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考試出貓地產經紀囚1年,官指公開試須公平公正。(資料圖片)

香港置業地產經紀涉串通多名考生於營業員考試中作弊,涉案4人早前否認串謀欺詐,今日(16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。裁判官指法庭必須維護公開考試公平公正,判地產經紀入獄1年,另1名考生入獄8個月,兩人申保釋候上訴被拒。裁判官考慮到另兩名考生犯案時尚算年輕,先索取社服令報告,押後至5月14日判刑。
 
4名被告分別是陳世傑(30歲)、張昀浩(23歲)、陳志才(32歲)及黃俊偉(24歲),早前否認串謀欺詐罪。裁判官判刑時指,各被告行為令地監局等法定機構不能履行公職及責任,一般人在公開考試的成敗,足以決定其職業及將來,因此法庭必須維護考試公平公正,各被告行為與學校考試作弊是兩碼子的事。
 
代表律師求情指,陳世傑畢業於浸大會計科,沒有刑事記錄,品格良好。代表律師指陳非始作俑者,是沒有選擇下犯案,受環境及氣氛所逼。張昀浩代表律師求情指,其案情與其他被告不同,他雖然帶有作弊的器材,但當時沒有繼續犯案,被捕後亦沒有挑戰控方證據,希望法庭寬宏處理。黃俊偉在沒有律師代表下求情指,自己學業成績一直平平,但沒有犯罪的心態。

裁判官裁決時指,陳世傑於2017年4月5日的營業員資格考試中,提早交卷離場,將答案發送到手機上「考試王」的群組,陳志才及黃俊偉則到洗手間偷看手機。張昀浩聲稱自己最終沒有偷看答案,以自己實力完卷,而證據亦顯示他沒有去洗手間。陳世傑又稱自己是被加入群組,為了「呃餐飯食」而參與,協助其他同公司考生。裁判官則指,陳世傑願意參與計劃,即同意安排。而案中各人都帶有兩部手機,一部隨身,另一部放在椅子下令監考員釋疑,目的是為欺騙。裁判官指若計劃成功,各名考生成績合格,等於影響公職人員執行職務。